家事纷争巧化解 司法温情护孩童——武陵源区法院一揽子化解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纠纷案
2026-06-25 17:54:46          来源:湖南法治报 | 编辑:王辉 | 作者:唐西辉、李 薇 | 点击量:5168         

湖南法治报讯(通讯员 唐西辉、李 薇)一场剑拔弩张的抚养权争夺战,不仅关乎两个家庭的撕裂与修复,更牵动着一名五岁孩童的命运。武陵源区人民法院在审理一起变更抚养权纠纷案中,承办法官秉持“法理融情理、调解优先、护幼为本”工作理念,以未成年人利益最大化为标尺,用专业与温情消弭双方对立情绪,促成双方当事人自愿达成一揽子调解协议,一次性解决抚养权、抚养费、房产分割、探视权多项争议,最终促成“双赢”协议,为孩子铺就一条充满阳光的成长之路。

僵局:当爱变成博弈,孩子成了“夹心层”

崔先生与王女士协议登记离婚,5岁的女儿随父亲生活,女方每月支付抚养费1000元。离婚后,双方因孩子日常照料、相关开支分摊、探视权行使等问题分歧不断加深,冲突持续升级。2026年1月,女方向法院起诉,紧接着男方随即提起反诉,双方均委托律师对峙,庭审现场火药味弥漫。“谁也不肯退半步,孩子像物品一样被争夺。”一位代理律师回忆道。主审法官意识到:若此时简单判决,无论结果如何,失败的对方可能迁怒孩子,家庭矛盾或将持续发酵,最终伤害的是年幼的孩子。

破冰:两月“绣花功夫”,只为寻找“最优解”

“抚养权纠纷,判是下策,调才是上策;孩子的身心健康,才是裁判的终极标尺”。主审法官果断确立调解优先的思路。开庭后的两个多月,法官开启了“全链条调解模式”即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方式。利用晚间、周末多次电话沟通,又组织数次当面调解;背靠背分别倾听男女双方的真实顾虑,母亲怕失去孩子,父亲怕探视受阻;引导双方跳出“输赢之争”,聚焦“孩子需要什么”;释明民法典对抚养权变更的严苛条件,告知二人无论孩子由谁直接抚养,父母均负有抚养、陪伴子女的法定义务。又以“孩子眼中不能没有父母”唤醒亲情责任。

新生:协议里的“隐形守护网”

经过十余轮磋商,双方终于放下敌意,达成创新性调解协议:5岁孩子由母亲直接抚养并独自承担抚养费,父亲享有每周末探视权,重大节假日轮流陪伴,双方不得在孩子面前诋毁对方,共同维护孩子心理健康。同时,双方还就共同房产赠予、公证、居住权以及孩子特长培训、将来上大学等费用达成协议。法院定期回访,确保协议落实不打折扣。“这不仅是抚养权变更,更是为孩子筑起一道防护墙”,男方律师表示,“法官把对孩子的保护细化到协议每一条款中,真正做到了防患于未然。”

回响:一条短信背后的司法温度

案件结案当日,女方律师主动发来感谢短信:“感谢法官以专业智慧化解对抗,以细腻心思呵护未来。您让我们看到,司法不仅有雷霆万钧的力度,更有润物无声的温度。”这条短信,是对武陵源法院践行新时代“枫桥经验”的生动注脚。今年以来,该院在家事审判中全面推行“未成年人利益最大化”原则,建立心理评估、判后回访、联动帮扶机制,将司法保护延伸至法庭之外。

该起抚养权纠纷中,主审法官本可做法槌下的裁决者,却选择做迷雾中的引路人。两个多月的坚持,不仅化解了一场诉讼,更修复了两个家庭与孩子之间的情感纽带。当法律文书不再冰冷,当未成年人权益成为裁判的核心坐标,司法便真正成为守护未来的坚实盾牌。武陵源法院将持续深化“如我在诉”理念,让每一个家事司法案件都成为照亮孩子成长路的温暖星光。

责编:王辉

一审:曾金春

二审:伏志勇

三审:万朝晖

来源:湖南法治报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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